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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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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三峡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jxb 点击数:时间:2014-06-06 14:41:40

校属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三峡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暂定于201411月下旬启动,有关申报范围、奖项数目、申报条件与申报评审流程等要求,学校将于9月份正式发文公布,各单位可以参考《关于申报2012年度三峡大学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三峡大教〔20122号)(见附件)提前准备。

教务处

2014年5月28

附件:

三峡大学文件

三峡大教〔20122

关于申报2012年度三峡大学

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峡大学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与奖励工作,以表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教师在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在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包括:

1.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各种合作办学、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为我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从事本专科、研究生等教学工作量。

2.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申报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4.已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各类教育教学成果不得再次申报,但近年来在质量、层次、内涵上有重大突破和显著提升,并取得重大成绩的教学成果,可以再次申报。

5.各类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不参加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支撑的教学成果。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次,其中特等奖由学校从一等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

2. 本次教学成果奖授奖成果中,原则上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数控制在全部授奖成果数的40%

3.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重大贡献,达到国内高校领先水平的成果,可获特等奖;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大贡献,达到省内高校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获一等奖;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明显成效,达到省内同类高校先进水平的成果,可获二等奖;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可获三等奖。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评奖支撑材料,交各学院初评。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学院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上报,并于201235前将《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学院推荐汇总表》及电子版、成果总结报告及有关评奖支撑附件(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逾期未交作弃权处理。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供教材样书3本。联系人:陈继华,联系电话:6392076,电子邮箱:qccjh@126.com。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教务处对各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后,将结果报学校教学委员会。

4.学校教学委员会对拟授奖教学成果进行评议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学校审核确定。

5.评奖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几点说明

1.各学院对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真实性负有审查责任。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获奖者或单位,将撤消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分。

2.对公示成果有异议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教学成果奖由学校发文授奖,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教学成果获奖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5.其它文件若有与上述规定不符者,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学院推荐汇总表

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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