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教研室: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听课管理办法(试行)》(三峡大教[2017]13号)、《生物与制药学院听课实施办法》(生药院[2014]12号),为落实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学院听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要求
1、学院领导、学科负责人、教学办、学工办工作人员3-6次,其中教学副院长不少于4次。
2、各教研室集体听课并开展相关教学研讨活动4次,每位教师听课总数不少于3次。
二、集体听课和自主选择听课,听课后均须填写《三峡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注意填写内容不要空缺。
三、填写好的《三峡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请送学院教学办存档备查。
附件.三峡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教学办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