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三峡大教〔2010〕30号)规定,现将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应成立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督查和组织管理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制订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3.各学院应按专业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或修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细则和各环节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文)规范。
4.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管理办法》,应包括优秀课题申报与选题、过程指导、奖励等培优措施。
5.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时,应召开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布学校和学院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要求,并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等不良行为。
6.各学院应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课题确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专业选拔3--5名学生面向整个专业学生举行示范性开题报告。
7.学校将于2013年春季学期第3周组织人员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8.学校统一印制毕业设计(论文)稿纸(2013版稿纸)、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封面、外文翻译封面、开题报告封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控制表》。任务书等由学院自行设计格式并采用A4幅面印刷。请各学院与学校印刷厂联系(联系电话 6392108)。
教 务 处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