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高教所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教育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请见高教所《关于申报2013年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牵头申报多个项目。学校已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在研教育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2、2012年及以前公布的学校(高等)教育研究立项项目,如本次申报的项目与已经批准的立项项目属于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但无创新点者,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3、项目主要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4人。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将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附件1:《关于申报2013年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附件2:《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