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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制药学院2021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时间:2021-05-17 10:57:51

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1、本次答辩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执行。

2、各学位点及毕业生导师应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答辩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充分考量,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3、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真实、完整、可记录,除专家讨论环节外,整个答辩过程录音录像备存,提前报送校院两级视导组对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4、学院、各学位点统筹做好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可根据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进度,分批次进行论文答辩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

二、   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1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第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于6月中下旬召开,我院第一批次答辩工作原则上应于61前完成,各学位点务必于63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2、各学位点可根据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进度和学校、学院总体安排,分批次安排论文答辩工作。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校内专家应在答辩会场参会,校外专家视情况可通过网络参与答辩。

4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具有硕导资格和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三、   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1、研究生办公室须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文件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材料(含扫描件)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可暂不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须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审核。

3、导师和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审核答辩申请材料,重点审核: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提前毕业生单独审核)、论文评阅成绩是否达到评阅通过的标准、答辩科研成果是否达标等。

4、学院在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后,需将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科研成果清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按学校具体要求组建答辩委员会,并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发布答辩电子和纸质公告,电子公告应在正式答辩前3-5天在学院网站发布,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答辩的,须公示网络平台和会议ID

3、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和评阅人评语送达答辩委员。

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和评阅人评语扫描件(隐去专家关键信息)须于答辩前3天发送给每位答辩委员。

4、答辩秘书至少提前半天做好设备测试,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5、答辩开始前15分钟,答辩秘书调试好设备,做好答辩准备和录音录像准备。

6、答辩开始前10分钟,答辩人和列席人进入会场。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

开启视频录制,答辩秘书报告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和答辩人情况等,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成员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等;答辩人情况主要包括答辩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情况,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等。答辩秘书报告完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1)宣布答辩规则。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规则与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答辩。

2)报告学位论文。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20-30分钟,论文主要内容报告完毕后,答辩人须对预答辩及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进行专项汇报说明

3)提问与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参会者向论文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不得另行准备

4)休会。答辩主席宣布问答环节结束,答辩人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停止视频录制,检查并报告退席情况。

3、讨论答辩决议

1)导师简要介绍答辩人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答辩秘书简要介绍论文送审评阅的专家意见和导师的学术评语。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和评议:

①讨论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的综合学术评语。

②对是否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③答辩秘书及时报告评分和投票结果。

4、宣读答辩决议

开启视频录制,答辩秘书组织答辩人、观摩师生进入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是否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宣布答辩人答辩结束,停止视频录制,结束会议。

备注:

1)答辩人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2)论文答辩时,答辩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情况汇总表》

3)答辩秘书首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作好原始记录;在《答辩情况汇总表》登录每个答辩委员的评分;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填写答辩平均成绩。

(四)答辩结束后的工作

1、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位点和导师督促通过答辩的研究生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意见修改报告》交给导师审核,连同“带修订标记的答辩后修订版本”及“双盲”评阅的论文版本”,一起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

1)论文评阅的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2)本次学位申请中,曾有一个及以上专家的评阅分数低于70分者;

3)论文答辩平均成绩低于75分者。

4)上次申请学位未通过者。

2、完成系统中答辩信息和学位申请信息填写

1)做好答辩和学位申请中纸质材料的整理工作,答辩秘书并向学院提交答辩录像。

2)研究生办公室须及时将答辩委员给出的分数及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中。

3)须将答辩记录抄录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相应位置。

4)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统一提交给学位办,由学位办对学位论文(PDF格式全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凡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申请学位要求者,不允许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5)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报送相关材料

各学院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

1)重点审核论文评阅分数较低、答辩分数较低的论文。审核内容必须包括对研究生答辩前后论文的比对核查,即对“双盲”评阅的论文版本”和“答辩后修改提交图书馆的论文版本”进行对比,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意见修改报告》。

2)在认真审核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委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

6)学位材料存档

通过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材料,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工作。

四、   答辩督导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学校和学院视导员需进行督导工作,根据答辩分组安排,学院提前将会议安排告知视导员,视导员开展现场督导。对答辩程序是否规范、研究生答辩情况等进行督导,填写督导记录表,并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档留存。

五、   注意事项:

1)组建答辩委员会时,可将该研究生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的评议小组专家或论文评阅专家纳入到答辩委员会;

2)尽可能做到每个答辩委员会有1位专家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名(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议记录等与论文答辩相关事项;

4)研究生本人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生物与制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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