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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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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物与制药学院2021年第二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药学专硕)
作者: 点击数:时间:2021-10-19 15:26:46

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5号)和《2021年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请示重新下拨一个药学专硕的国家奖学金指标给我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机构

本学院设立由本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答辩评委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的主要负责人和药学学科或者相关学科主任或者教师担任,共计6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监督工作,不作评分。

二、评审范围和奖励标准

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且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就读的药学专业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审条件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5号)和《2021年三峡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表现良好;

4.学习成绩优异,各科学习成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总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为前3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已毕业的研究生;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参评学年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

四、评审流程

1.10月21日9点50分(提交全部电子材料);学院将在10点整公布申请人名单;12点整公布符合申请资格的答辩候选人名单,16点50提交全部纸质材料;17点整公布提交全部纸质材料名单。符合参评要求的同学,按照要求准备以下材料:附件1:《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现有成果简表》,并与证明材料(成果原件和复印件)、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107211515 @qq.com,压缩包文件名称按“年级+专业+姓名+国奖材料”样式命名。

纸质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准备7份,证明材料准备3份)交至S3109科研办。

成果原件在答辩前交至答辩现场,以供评委审核。

本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获得时间,限制在自研究生入学当天起至2021年10月12日。此前评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用于此次国家奖学金评选。

2.10月21日19:00参评人员到S3119小会议室进行答辩准备,19:30开始答辩。答辩结果当场公示。

3.10月21日至27日,学院公示。

4.10月27日,学院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并将结果上报至研究生院。

五、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各年级QQ群内告知,请留意相关消息。

2.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

联系人:董老师0717-639 5612

电子邮箱:370459354 @qq.com

附件1:《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现有成果简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生物与制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3:

生物与制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标准须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现有成果和国家奖学金评选组委会评分等进行综合评定。

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1各类考核项目权重表

考核项目

研究生类别

综合测评成绩

S1

现有成果

S2

组委会评分

S3

硕士研究生

20%

50%

30%

总分=S1*20%+S2*50%+S3*30%

(一)综合测评:

在研究生第二或三学两年综合测评平均分(二年级为研究生第二学年综合测评分)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为前30%;

综合测评成绩(S1)分数算法:本专业本年级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综合测评成绩(研三的为前两年平均成绩)排名第一的折算为满分20分,其他学生折算办法为:[综合测评成绩或平均成绩(百分制)/本专业本年级申请学生排名第一的成绩(百分制)]×20。

(二)现有成果:

1、发表论文:发表论文要求: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需为第二作者,且导师需为生物与制药学院导师或生物与制药学院聘用导师)。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的文章,(1)在《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CD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1分;(2)《E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每篇加分=2分,EI国际会议论文等同于核心期刊;(3)在《SC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每篇加分=2分+该论文发表期刊影响因子;与本人学位论文不相关的文章按50%计算。现有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与否由导师评定,见附件一。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网上授权),每项加4分

3、出版专著分别按0.2分/千字加分,但最多计至10分。

4、在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省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对应分别加6分、4分、3分、2分。“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家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分别加9分、7分、5分、3分。省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对应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其他赛事获国家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分别加4.5分、3.5分、2.5分、1.5分。省级特等奖、一、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每项成果对应分别加2.5分、1.5分、1分、0.5分。

此部分参评成果需以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若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其他学院或联培单位,分数折半。不为三峡大学或联培单位不计分。所有奖状均需为官方所发(省政府、教育部、教育厅、科技部、科技厅、团中央、团省委等)。

(三)组委会评分

国家奖学金评选组委会根据研究生汇报,对未来成果及打算打分。汇报类型为PPT演讲,时间5分钟。

若参评人无法到达现场,请提前联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安排线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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