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8号)及《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三峡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参评对象不限定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获评专项奖学金只享受荣誉,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二、评定类别及指标
1.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人(2021级及2020级研究生干部)
2.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3人(2020级能正常毕业研究生)
3.特殊贡献奖1人(学院仅推荐,以学校专家评审为准)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8号)和《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
四、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
根据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各单位评审实施细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的研究生于4月21日16:00前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3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申报材料》(附件3-1、3-2)纸质档交至生物与制药学院学工办105室,电子版发送至
2817444194@qq.com。学院开展初评推荐工作。
2.单位公示
学院将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初选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学校复核
研工部审核或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报学校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阅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通知及文件,做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做到材料规范、完备。
六、注意事项
1.论文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三峡大学名义发表且本人署名第一(若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专利成果等必须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申报且专利权人为三峡大学。
2学生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及奖学金,并取消下一学年度所有奖项评选。
3. 特殊贡献奖由学院推荐1人,不戴帽下达,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专家评审为准。
4. 特殊贡献奖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提供的成果须在学年度内,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是整个研究生培养期间成果。
附件: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3.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申报材料
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