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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与制药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天宇 点击数:时间:2021-09-28 14:56:24

 

院各班级: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三峡大学《关于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5)及《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大学〔2020〕14号)(附件6)的有关规定,结合《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生物与制药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过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实施,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参与并指导本年级、本班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将对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学院各班级在认定前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告知班级学生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安排。

四、本次认定不划名额比例,按照《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认定对象严格限定在《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的人员类别。

五、申请程序:

1、学生自愿进行确认或申请,属于《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第八条规定的1-6类学生(其中第1类“建档立卡学生”更名为“脱贫家庭学生”,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见附件2)。学院会将学校学生资助教育管理科提供在籍在校学生信息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的1-6类学生名单转发给学院各年级辅导员,辅导员会通过班干部或相关渠道通知本人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生本人自愿放弃确认的,跟辅导员沟通后,还是坚持放弃的,跟辅导员签订相关放弃认定承诺书,学院留存。

属于《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第7类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由学生本人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学院不要求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后续发现学生本人填写家庭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资格。

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或申请的学生,接到年级辅导员通知后,进入三峡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在常用服务/困难档案/申请栏目下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于系统开发公司暂时不能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增加认定表,本学年度所有学生都填申请表)进行困难学生资格网上申报。

2、各班级根据学院认定细则对提交《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的第7类进行民主评议,并将1-7类学生一同进行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班级范围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各班级负责人于10月7日下午17:00之前将以下材料交到辅导员处:

(1)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材料。

(2)《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及电子档。(纸质材料必须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签字后上交)。

 

 

附件1:《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附件3:《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4:《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1-2022学年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5:三峡大学《关于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6:《三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

 

                                             生物与制药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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