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进一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做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三峡大学《关于开展三峡大学“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将开展生物与制药学院“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2021年度)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提供学业、社会实践奖励扶持。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我院具体分配名额为1人。
二、奖励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勤奋,上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三、工作安排
推报工作由学院团委老师和学工办资助专干组织实施,申请人应在3月4日16:00前向南苑学生事务中心104办公室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习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5.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项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2.学院团委会同学院资助专干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原则上以来自农村的学生为主。推荐的候选人在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3.学院于3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联 系 人:院团委董老师 院资助专干刘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5612
附件:“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