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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药院〔2019〕6号生物与制药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点击数:时间:2019-07-10 08:27:56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研究生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解决实验过程中无人值守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1.研究生导师为科研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2.科研实验室实行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制度包括研究生导师值班制和研究生值班制两部分。

3.对于单独占有独立实验室的研究生导师自然成为该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于多位研究生导师合用实验室的可根据各自的时间排出一个时间周期的值日生表,制定的值日表应粘贴在实验室进门并交给学院安全督导员,值日导师必须当日在岗,负责实验室安全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于实验室的研究生可根据各自时间排出一周的值日生表,工作日设定一至两名值日生。

5.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实验室开门关门、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清洁卫生等工作;

2)每个实验室当日值日生须在800前到实验室开门并做卫生,晚上离开实验室时负责检查所有仪器设备是否关闭(有需要整夜运行的设备登记记录除外)、电源是否切断、水源是否关闭并负责锁好门窗,并在值日登记表上签字;

3)值日生离开实验室必须锁门(包括短暂离开)。如果没有钥匙,必须等到其他人来实验室后方可离开;

4)值日生应督促实验室每一名人员在当天离开实验室后,必须关闭工作档面上所有电器的电源。如因工作需要,需要隔夜运行电脑等电器,必须征得值日导师的同意,并由值日导师的进行登记;

5)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实验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在使用完毕后立刻断电,严禁长时间运行大功率电器;

6)实验室严禁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且必须在实验室进行明火操作,必须征得值日导师的同意,并指定两人以上协助操作,确保明火最终熄灭。

5.当日实验室若出现安全问题,值日生负有第一责任,通过责任认定记入该生考评记录中,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值日研究生导师则负有连带责任,记入该导师的考评记录中,作为研究生导师绩效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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