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药党〔2017〕6号
生物与制药学院党委关于增补党委委员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因学院工作需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我院增补党委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程序:
1、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党支部召开会议,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
2、根据各党支部推荐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
3、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共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5、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推荐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
2、有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生物相关学科;
4,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
1、党支部酝酿、推荐:9月7日
2、学院党委审核、公示:9月7日——11日
3、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9月12-13日
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9月14日
5、选举结果上报校党委审批:9月15日
特此通知
中共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生物与制药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印发
打印:王星 校对:王星 共印:10份
附件:
中共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
增补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三峡大学党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遵照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由院党委进行安排。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经学校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增补委员1名,按照差额选举要求,确定正式候选人2名,差额1名。
五、增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院党委在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报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同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数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均未超过半数,则按得票数排序,取前2名重新投票选举,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补选只进行一次。
七、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符号划写不清楚或划写其他符号,该候选人不计算此票数。投不赞成票者或弃权票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将所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另选人栏右边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否则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计票人由院党委提名,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大会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中共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