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2022届应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学院将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参照《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详见《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2022)》。
二、评选指标分配
2022年研究生院向我院分配名额为9人,分配比例为10%,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2022年我院各专业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化学、生态学、药学专业各1人,生物工程专业2人,生物学3人。
符合学校基本条件且自行申报的同学,量化分数为化学、生态学、药学专业第1名的毕业生、量化分数为生物工程专业前2名的毕业生、量化分数为生物学专业前3名的毕业生,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生资格;其余符合学校基本条件且自行申报的化学、生态学、药学的专业申报人,使用剩余的1个名额,按照量化分数排名高低评定。
三、学院初评程序
1.个人申报
6月14日18:00前将附件1《生物与制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自评表》和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2107211515@qq.com。
2.学院初审
6月15日学院审核通过申报人参评资格和材料后,按照分数高低评定各专业优秀毕业生。
3.学院公示
6月15日至18日,将初选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学校复核
研究生院对初选人员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在2022年学生毕业典礼上对获得“三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者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2.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联系人:董老师 0717-6395612,电子邮箱:370459354@qq.com
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2年6月13日
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2022)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我院研究生的群体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竞争,表彰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三峡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三峡大研〔2021〕48号)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年级在每年6月份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再设单项奖学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三峡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202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参评对象不限定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只享受荣誉,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的奖励进行初评和推荐。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所获奖励,并将根据《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修订稿)》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根据学校的分配方案拟定。2022年研究生院向我院分配名额为9人,分配比例为10%,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2022年我院各专业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化学、生态学、药学专业各1人,生物工程专业2人,生物学3人。
符合学校基本条件且自行申报的同学,量化分数为化学、生态学、药学专业第1名的毕业生、量化分数为生物工程专业前2名的毕业生、量化分数为生物学专业前3名的毕业生,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生资格;其余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化学、生态学、药学的专业申报人,按照量化分数排名高低,使用剩余的1个名额。
第六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综合素质测评(研二年级+研三年级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前40%。
(二)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要求以三峡大学为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文章需见刊。
(三)在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或其它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证书为准,颁奖单位需为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共青团系统或专业相关且有明确行政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四)在校期间,至少公开作学术报告一次;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七条 同等分数下优先考虑非定向、脱产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
第八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办法
(一)评定程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公示、上报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学校批准发文。
评选采取量化考核法,满足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填写《生物与制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自评表》(附件1)并打分后,上报学院审核,学院按照得分依次排序,确定获奖人选。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800元。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0年6月10日起实施,由生物与制药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生物与制药学院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生物与制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自评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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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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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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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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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研二+研三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是否在专业前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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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校期间是否受过行政处分,是否毕业论文未通过,是否延期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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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项目 |
具体项目 |
量化标准 |
得分 |
研究生奖学金 |
获得一等奖学金1次,5分;获得二等奖学金1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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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最多只取2项代表荣誉) |
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次,5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1次,3分;获得校级荣誉称号1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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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最多只取2篇代表作) |
SCI 1篇,5分;EI或中文核心1篇,3分;EI会议论文等其他论文1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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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作学术报告(最多只取2次) |
省级及以上学术报告1次,5分;校(市)级学术报告1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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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情况 |
三方协议信息完整录入就业系统,或提供博士录取通知书,10分;已签三方协议但未完整录入就业系统,提供三方协议,8分;或提供博士拟录取信息证明,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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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答辩 |
毕业答辩得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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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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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参评资格,提交信息属实,如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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