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为收藏联系我们

学工通知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生物与制药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时间:2022-09-30 10:14:53

院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及《三峡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在籍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7、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3)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4)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因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合测评,所以成绩排名同样以班级排名为准,即分母要保持一致。

三、评选要求:

1、学院严格按照中央财教〔2021310号《附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三峡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三峡大学〔202011号)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学院将推荐1名学生进入学校审核。

2、评选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同时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学生对评选过程需要咨询和投诉的可联系学院资助专干高老师,联系电话:0717-6395612

四、答辩及材料提交:

1、请于1071100之前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只需正反打印表中第一页及第二页,推荐理由、学院意见和学校意见暂空,纸质一份及电子档)及相关支撑材料(2020-2021学年内)一份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候。

2、根据学生提交材料经学院审核后,获得答辩资格者,学院将逐一通知

3、答辩时间暂定为108,请提前15分钟入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地点另行通知,个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着正装,准备PPT

 

附件一:《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

附件三:《三峡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生物与制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CopyRight2012   三峡大学 生物与制药学院     AllRights Reserved

电话:0717-6395580   

地址:湖北省 宜昌市 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