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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yjs 点击数:时间:2018-04-12 09:57:02

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生药院〔201725

关于发布《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保障研究生个性发展,促进人才适应社会需求发展变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24日教育部第41号令)和《三峡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7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研究生转专业  通知                                

生物与制药学院办公室                20171221日印发

打印:郑美娟             校对:杨昌英              共印:4

附:          

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保障研究生个性发展,促进人才适应社会需求发展变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24日教育部第41号令)和《三峡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三峡大研〔20171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允许转专业。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可优先考虑。

第二条 转专业在研究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启动。

(一)本院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第一学期原专业全部课程,且每门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二)拟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须具有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工程、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违反校纪校规者;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如破格、定向、委培、各类专项计划等)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者;

(三)教育部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第四条 转专业程序 (按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一)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向所属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转专业自述、第一学期成绩单,《三峡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等;

 (二)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的导师和学院分别签批意见,转专业材料由学院汇总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发布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学生持审批盖章的《三峡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报到。报到后该研究生全部档案材料由转出学院移交至转入学院。

第五条 研究生转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学位授予按照《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三峡大研〔201427号)和转入专业同届毕业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院文件若与学校等上级部门文件相违背,按学校文件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1225日起施行,由生物与制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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