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
生药院〔2018〕8 号
关于发布《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以及《三峡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4〕28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结合生药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情况,在《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试行)》(生药〔2014〕49号)的基础上,修改制订本标准,请遵照执行。
附:《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 答辩资格 通知
生物与制药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打印:郑美娟 校对:何正权 共印:4份
附:
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以及《三峡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三峡大研〔2014〕28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结合生药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情况,在《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试行)》(生药〔2014〕49号)的基础上,修改制订本标准。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
(一)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当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申请人需达到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基本要求,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学位课程平均分不低于75分。
(三)全日制硕士生外语水平认定
CET-6成绩获得满分的60%及以上者,或者修完研究生英语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者。
(四)科研水平认定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至少应满足以下六项条件之一:
(1)在《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所列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
(2)在《SCI》、《E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3)在《三峡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三峡大科〔2016〕55号)所列B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4)授权发明专利1项;
(5)研究课题为横向项目的,至少在条件(1)所述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6)因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毕业时未达到上述(1)-(5)条件,但已达到学校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考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讨论决定。
2、专业学位科研成果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在《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所列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2) 公开发表期刊论文2篇;
(3) 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4) 获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公开发表期刊论文1篇;
(2) 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3) 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4) 所在工作单位与生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研究且签订横向合作项目,到账经费不少于3万,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且结题;
(5) 校企联合出版专著,任副主编以上。
3.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与申请学位的学科相关;全日制硕士生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要求以生物与制药学院或学院挂靠科研平台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科研成果归属于生物与制药学院,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为第二作者)。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要求以工作单位和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为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为第二作者)。
4、研究生学习期间参加境外学术交流会议并做学术报告,或者到境外交流学习6个月以上者,在毕业答辩资格认定时等同在《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所列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篇。
(五)提前申请论文答辩
1.学习时间少于学校规定标准学制半年以上为提前申请答辩。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申请论文答辩的,申请人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的,CET-6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学位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
3.申请人需在《SCI》、《EI》发表研究论文2篇(授权发明专利或B2级以上研究论文相当于SCI论文);或者发表《SCI》二区以上研究论文1篇(中科院分区)。
二、其他
1.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学术评价文件,结合本学科具体情况,制定《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执行。
2.《生物与制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试行)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执行。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附1:《三峡大学生物与制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导期刊目录》